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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籃球協會官網發出處罰通知,基于對運動員周琦與新疆廣匯籃球俱樂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疆廣匯)合同爭議所引發的相關問題的調查,認定新疆廣匯存在參賽主體混同等問題,構成注冊違規,并對新疆廣匯作出處罰。
一、對新疆廣匯予以通報批評;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內,限制注冊新運動員,即在前述期限內,除2022-2023賽季已經完成有效注冊的國內運動員外,不得注冊新增的其他國內運動員(含預注冊運動員),禁止參加或進行國內運動員轉會交流;二、新疆廣匯在同期內進行整改,以符合《中國籃球協會注冊管理辦法》和相關管理規定的要求。
調查同時發現,中籃聯(北京)體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籃聯公司)與新疆廣匯及其關聯公司發生資金往來,雙方均違反中國籃協注冊、賽事準入等管理制度及《CBA聯賽辦賽權授權協議》,違反相關財務、稅收等管理規定。中國籃協將對中籃聯公司做進一步處理。
背景:2021年6月4日,運動員周琦就與新疆廣匯的合同爭議,向中籃聯公司提出調解申請。調解結束后,周琦不服調解結果,就自由球員認定、新疆廣匯參賽主體、勞務計稅方式、中籃聯公司是否違規等問題,于2021年8月23日,向中國籃協提請仲裁。中國籃協依規立案。
新華社報道:根據中國籃協相關人士解讀,紀律與道德委員會的處罰決定意味著新疆廣匯在處罰期內失去了行使對周琦的獨家簽約權的資格,因此周琦將能夠以“自由身”加盟其他CBA俱樂部。